| 别具特色的日本农业推广事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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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作者: 日期:2006-9-20 浏览次数: |
日本自1948 年通过《农业改良助长法》, 依法建立农业推广体系, 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以来, 经过50 多年的改革和完善, 2005 年4 月又正式颁布实施了新的《农业改良助长法》, 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日本农业推广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。
一、以国家为主, 农协为辅的推广体系
日本的农业推广事业称为“农业协同普及事业”, 建立了中央和各都、道、府、县两级政府推广体系, 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处于主导地位。
1. 农业推广事业经费 新旧《农业改良助长法》中均明确规定: 中央政府应向各都、道、府、县支付协作农业推广事业交付金。即国家将通过有关国税税种征收的财政收入, 以“交付金”形式支付给地方, 地方以一定比例配套, 共同作为地方推广事业经费, 维持农业推广体系运行。多年来。日本中央级农业推广事业经费预算每年稳定在360 亿日元左右。近年来, 中央与地方支付比例由以前的7 ∶3 逐渐降为6 ∶4, 现在已接近5 ∶5。随着中央支付比例的逐渐减少, 由地方自主实施农业推广事业的呼声越来越高。日本“地方分权改革推进会” 和“经济财政咨询会”联合提出了“税源转移”方案, 即逐步减少国税税种和金额, 并将其转移至地方税, 从而增强地方财政实力。相应地, 地方财政支出在农业推广事业经费中所占比例也将进一步增加。据了解, 从2006 年起, “税源转移”方案将全面实施, 这将使地方政府在更大程度上自主实施农业推广事业。可以预见, 不久的将来, 日本农业推广事业将更具地方特色。
2. 机构设置 日本在农林水产省设农业推广局, 并管理617 名国家级专门技术员; 各都、道、府、县的农林水产部设普及教育课, 这是中央和地方的两级农业推广管理部门。县级推广实施主体机构为农业推广改良普及中心, 全日本有447 个改良普及中心, 共计8 752 名改良普及员( 每个中心平均20 名) 。
为充分发挥地方自主实施农业推广事业的主动性、能动性, 使各地农业推广事业运行更加灵活机动, 新的《农业改良助长法》中取消了各地必须设置农业推广中心的规定, 但同时规定各地必须设置“普及指导员”, 且要为其提供“活动场所”。这项规定为各地依据当地实际, 灵活设置相关机构, 积极探索科、教、推的有机结合,不断提高农业推广效率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空间。去年, 日本有关部门多次提出了都、道、府、县行政区域内农业推广机构设置建议, 主要有2 种形式: 一是设立统管全县的县级“中央推广中心”, 其下再设立“区域推广中心”; 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分专业设立“专业推广中心”比如稻米技术推广中心、花卉技术推广中心等。推广中心的设置与否和设置方式, 全国无统一要求。随着改革的深入, 日本各地农业推广机构设置将更加灵活、更具特色。
与此同时, 日本自上而下建立的各级农协( JA) 组织在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、农产品加工、销售、农村信贷、医疗保健等方面服务的同时, 他们还配备有营农指导员,专门为农民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, 这也是日本农业推广方面不可忽视的辅助力量。
二、农业科技推广传播途径广泛
国家和各都、道、府、县实验研究机构以及农业大学推出的科技成果技术, 一般首先传授给农林水产省派往各都、道、府、县的617 名专门技术员, 由他们对所在地域的农业改良普及中心的改良普及员, 以及国立和道府县的40 所农业大学的262 名推广员进行培训指导; 再由改良普及员通过各市、酊、村的农协、保健所和教育委员会等组织的协助宣传, 传授到农民手中。农民在使用新技术的过程中, 可将遇到问题及需要改进的具体要求反馈给普及员, 普及员又反馈给专门技术员, 最后由专门技术员反馈到有关研究机构, 经改进提高后再通过上述渠道传回到农民手中。
国家专门技术员、农业大学和改良普及中心的改良普及员可直接为农民提供技术、信息服务, 方便快捷, 所有推广费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担。同时农业科技推广的宣传深入到每个农户, 但不强制农民使用。
三、人员录用、工作考核、研修培训制度化
日本的农业推广人员不但要通过严格的资格考试, 而且聘用后还有完善的工作考核和在职培训制度, 因此推广人员的整体素质较高。
1. 人员录用 日本的农业推广人员( 包括国家专门技术员和改良普及中心的改良普及员) 实行严格的考试录用制。改良普及员的录用要参加2 次考试。一是改良普及员资格考试。要求报考人员为相关专业4 年制大学毕业或由农林水产省指定的3 年制农业院校毕业( 要有2 年工作经验) 。考试由各都、道、府、县政府人事部门组织, 内容涵盖农业、农村政策及相关专业学科知识等, 考试通过者发给改良普及员资格证书( 县级) 。二是公务员录用考试, 获得改良普及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参加县里的公务员考试, 公务员考试通过后方可聘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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